行政院會今(26)日拍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針對立委等民代建立赴中審查許可制,違法赴中者可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下午於記者會補充說明,除了立委之外,下至所有民選代表如:各縣市議員、村里長和鄉鎮市民代表等,都在修法的規範之內。
梁文傑說,未來十職等以下的公務員赴陸,需要該單位或該機關長官許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加入立委赴陸許可制至於修法會否成功,他強調,碰到障礙並不代表雙手一攤、什麼都不做,「該推的,還是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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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詢問,政府單位是否估計過,修法草案新增多少人受影響?梁文傑回應,公務員部分其實沒增加,民意代表部分是新增立委,需要揭露的是各縣市議員、有選票的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長等,「我們的規定並不是增加新內容,而是要落實原本兩岸條例內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