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工程總管理處執行長李定壯今天表示,中鼎為三元能源高雄鋰電池廠建案提供專案管理、設計、採購及建造服務,子公司益鼎承攬其機電系統工程;三元在驗收合格並使用逾一年後發生火災,竟對中鼎、益鼎提告求償新台幣46億2577萬5000元,「實在無法接受」。

台灣水泥旗下位於高雄市小港的子公司三元能源科技電池廠今年7月14日發生火災事故,對台泥獲利影響初估約110億元。台泥董事長張安平與總經理程耀輝8月帶頭減薪2成至今年底,並持續釐清火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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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今天晚間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李定壯指出,中鼎與益鼎今天同時收到台灣臺北地方法院寄送開庭通知及民事起訴狀繕本,三元公司主張中鼎及益鼎就此次火災事故,有依約及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請求中鼎及益鼎連帶賠償其損失。

李定壯說明,中鼎及益鼎認為,三元公司主張依契約及依法均無理由,已委請律師積極進行應訴準備,以確保公司及投資人最大權益。

他強調,三元能源火災發生之際,工廠早已移交給三元自行使用及維護已逾一年,三元公司另委由其他廠商負責該廠核心鋰電池生產設備及獨立自設消防系統(整合式化成消防系統)等建置;即便發生火災,也應由三元自行負責,不知道為何要向中鼎集團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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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壯表示,針對三元案,就中鼎的承攬範圍所提供服務均符合契約約定及相關法規,並經主管機關審核查驗通過,113年4月30日經三元公司驗收合格後,移交三元公司自行使用及維護,三元應自行負起責任;但既然對方提起訴訟,將與律師研議對策,並決定是否在財報提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