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將長照特別扣除額自 12 萬元調增至 18 萬元,藉以減輕照顧者負擔。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支持,但也提醒政府,若只照顧到長照家庭,而忽略同樣背負沉重支出的育兒家庭,將使 7—18 歲學齡孩童的家長成為稅制下的「隱形犧牲者」。

時代力量認為,現行制度對 6 歲以下孩童提供每年 15 萬元的特別扣除額,但孩子一旦滿 7 歲,特別扣除額便瞬間歸零。許多家長常不解:小學生的開銷往往比幼兒園更高,為何政府的稅制設計卻在孩子滿 7 歲後「斷崖式」消失?此種制度落差,與現實生活負擔顯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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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強調,孩子進入小學後,雖托育成本可能減少,但補習、安親、才藝等支出接踵而來,家庭負擔反而不減反增。依衛福部 111 年兒童生活狀況調查,0—6 歲兒童每月平均花費約 1.1 萬元,6—12 歲則上升至約 1.3 萬元,顯見育兒成本隨年齡增加。然而現行制度中,7 歲以上孩童僅剩 9.7 萬元免稅額,與照顧需求的成長完全脫節。

時力並指出,無論免稅額或特別扣除額,金額與實際育兒支出相比都只是杯水車薪,放眼國際更顯不足。例如,美國為符合資格的家庭提供每名未成年兒童 2,000 美元(約新台幣 6 萬元)的稅額抵減,且若稅額不足抵減還可退還差額;日本則每月提供 1 —1.5 萬日圓(約新台幣 2—3 千元)的兒童津貼,採用更直接、普及的支持方式。

時代力量提醒,調高扣除額看似普惠,但對低薪家庭而言卻「看得到吃不到」。以高所得家庭為例,15 萬元扣除額在 40% 稅率下可減稅 6 萬元,但未達繳稅門檻的家庭,即使有育兒負擔,減稅效果仍為 0 元。也因此,國際普遍轉向提供「可退還式稅額抵減」,以確保弱勢家庭也能獲得實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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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最後呼籲,朝野立委應在本次修法後,持續檢視稅制對青少年家庭的忽略,避免育兒支持在 6 歲後出現明顯斷層。同時也應跳脫僅靠減稅的舊思維,建立能真正減輕家長負擔的制度。該黨強調,長輩要照顧,孩子也要照顧;唯有補齊育兒支持缺口,才能打破越貧窮越無人協助的惡性循環,打造更友善的照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