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日籍男子6月在北捷偷拍女子裙底遭判刑4月確定後,8月又涉在西門町偷拍遭起訴,未料11月6日再度涉在北捷持手機偷拍,士檢考量犯嫌未省悟自身過錯對社會秩序所造成的危害,建請法院量處1年6月以上刑度。

33歲的佐佐木貴法(SASAKI TAKANORI)是日本岩手縣政府農林水產部公務員,6月偷拍事件被媒體報導後,岩手縣政府曾為此召開記者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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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士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佐佐木11月6日傍晚5時許在台北捷運中山站4號出口前,見到1名女子身著短裙,持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放置在手提包內,然後拿著手提包靠近女子,由下往上竊錄裙底隱私部位。

當下路人發現佐佐木行跡可疑提醒被害女子注意,女子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佐佐木遭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對他聲押獲准。

士檢檢察官調查認定佐佐木涉犯刑法的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審酌他前案羈押後於7月22日釋放出所,短時間以相同手法再犯罪質相同之罪,顯然未省悟自身過錯對社會秩序所造成的危害,建請法院量處1年6月以上刑度,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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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佐佐木在台涉犯三起偷拍事件,今天起訴移審為第三案,由士林地院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佐佐木被控今年6月於台北市中山地下街R2號出口搭乘往上電扶梯時,以GoPro偷拍女子裙底,士林地院一審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經上訴,士林地院二審11月27日駁回上訴已確定。

此外,佐佐木被控8月間於台北市西門町,拿起手機偷拍女子裙底,路人察覺有異以手機錄影蒐證並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以現行犯將他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11月初偵結起訴,向台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編輯:黃名璽)11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