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武嶺今(8)日清晨再傳遊客違規施放煙火事件!一名男子在武嶺亭下方公路違規點放煙火,火光伴隨刺耳聲響直衝高空,整段過程全被武嶺監視器「鏡頭君」清楚錄下。警方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循線找到男子並依法告發。
今日凌晨6時許,一名25歲的桃園廖姓男子在武嶺亭下方公路點放煙火,整個過程被即時影像鏡頭拍下。警方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巡查員接獲通報後,迅速在武嶺停車場找到可疑車輛,車內仍放有未施放煙火。廖男見狀坦承犯行,辯稱「不知道山上不能放煙火」。保七總隊第九大隊依《國家公園法》公告禁止事項開立舉發單,並要求他清理現場殘留的煙火碎屑。
太管處表示,武嶺公路屬園區管理範圍,高山環境乾燥、植被脆弱,燃放煙火不僅干擾生態,更有引發山林火災之虞。依規定,違規燃放煙火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若造成森林火災,將依《森林法》第53條追究刑責,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據了解,廖男凌晨3時許載3名友人上山賞日出,現場監視畫面顯示,當時武嶺亭有不少遊客,突如其來的煙火讓部分民眾受驚,也引發網路討論,不少人痛批此舉恐造成火燒山,直言「誇張!這罰三萬都嫌少」、「才3000元根本不痛不癢」、「應該重罰30萬才會怕」。
太管處統計,武嶺地區近兩年違規燃放煙火事件頻傳,去年即有8件,今年含本案已累積6件,多半發生於深夜或清晨時段。提醒民眾切勿在合歡山區有燃放鞭炮、煙火的違法行為。年末旅遊人潮將至,太管處與警方將加強巡邏,並與停車場業者協助通報,希望遏止類似不法行為。
遊客違規在合歡山武嶺亭放沖天炮遭開罰。 來源: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警方循線找到男子,其車內仍存放未施放煙火。 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現場停車場仍可見煙火施放後的紙碎片。 圖: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