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4日電)為守護用路人安全,雲林縣警察局針對縣內易肇事路段,新建置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將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車輛速度過快,將造成駕駛人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範圍縮小、煞車距離延長,導致交通事故增加,為避免因超速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因此針對縣內易肇事路段,新建置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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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5處地點分別為土庫鎮158甲縣道14k+70m處(馬光國小後門)、麥寮鄉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223k處(麥寮段)、西螺鎮雲24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四湖鄉160縣道6k+850m處(施湖村中山西路前)、斗六市台3線公路247k+450m處(榴中派出所前)。
警方說5處執法設備將展開為期3個月宣導期,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取締項目包括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
雲林縣警察局提醒駕駛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新台幣1200元到24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罰鍰1萬2000元到1萬8000元,所以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注意行車速度,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行車安全。(編輯:謝雅竹)11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