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驚爆圖利案件,許姓巡佐等各分局12名員警與廖姓等17名代辦業者勾結,將超速達60公里以上被吊扣牌照3至6個月的罰單改成「吊銷」,讓154位車主可以驗車後重新領牌上路,檢方指出,12名員警雖未收賄,但圖利業者金額至少4400萬元,全案依圖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第三分局許姓巡佐、交大李姓小隊長等12名員警受到廖男等17名代辦業者請託,開設不實交通違規檢舉單,使 「吊扣」的汽車牌照遭「吊銷」,代辦業者進而持該不實舉發單繳納罰鍰,至監理站繳回原車牌辦理吊銷牌照手續,並立即換發新牌照,使車主可重行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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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等12名員警協助此情,自2020年到2022年間,總計有154名車主以此方式規避遭「吊扣」牌照而不得使用車輛的不利處分,讓車主獲得提前使用車輛3至6個月不法利益,以租車每日為2300元換算,12名員警圖利金額甚高,合計超過4400萬元。
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對主管事務圖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29人起訴,其中秦姓、蔡姓員警因自首,進而查獲幕後配合的業者建請免除其刑,另許姓員警等9人,已坦承認罪,建請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但其中一名林姓員警否認犯行,檢方認為其利用員警身分圖利他人,使國家機器公平執法運作產生鏽蝕效應;廖姓代辦業者僅承認為偽造文書,未能了解自身錯誤行為,建請法院處2人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