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27)日在行政院會報告貨物稅惠民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提示,今年通過的貨物稅減免措施,包含延長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最高2千元實施期限至118年底;自115年1月1日起,無添加糖飲料,以及彩色電視機、電唱機、錄音機、錄影機等4項家電不課稅,自114年9月7日至119年底購買新小型小客車、機車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2千元,加上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5萬元、4千元措施,合計可分別減徵10萬元及6千元。相關減稅措施有助減輕民眾負擔、促進節能減碳,具多重效益,請財政部加強宣導,持續朝「稅制優化、簡政便民」方向精進,讓民眾感受到政府照顧國人的用心。

財政部指出,延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4年半至118年底,以鼓勵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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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另增訂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及刪除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項電器課稅項目,自115年1月1日施行,維護國人健康及節省民眾生活支出。同時,增訂自114年9月7日起購買2,000cc以下新小客車、150cc以下新機車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2千元至119年底,及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5萬元、4千元實施期間5年至119年底,以活絡車輛相關產業並兼顧節能減碳。

財政部表示,政府將持續盤點稅制,推動合宜租稅措施,於兼顧財政收入與租稅公平下,照顧經濟相對弱勢族群,減輕民眾生活負擔,鼓勵綠色消費並協助產業,建構優質暖心賦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