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 74 歲總裁王文洋,近日因涉嫌與 20 多歲女大生維持長達 5 年的包養關係,爆出司法糾紛。女方曾向法院提起認領官司,最初在調解庭要求 10 億元賠償未果,雙方遂正式對簿公堂。

女方應訊時指控,她與王文洋多次發生性關係,並收受總額 4000 萬元現金及名牌包等奢華禮物,但王文洋全盤否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因證據不足判女方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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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女方表示,她在 2018 年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前番薯台許姓總經理,並由許男介紹認識王文洋。女方主張,她與王文洋在家中、辦公室多次發生性關係,事後懷孕。王文洋答應每年給付 200 萬元扶養費,她稱王分別於 2020 年 3 至 10 月、2022 年 5 月間,從永豐銀行、玉山銀行提領整捆現金交付給她,累計金額達4000萬元。女方同時指出,王文洋還送她戒指、手錶、柏金包等名貴禮物,「如果不是因為我懷孕,王怎麼會送這些精品和給每月200萬元扶養費?」

王文洋方面則堅決否認所有指控。他表示,從未與女方發生性關係,也未支付 4000 萬元。王方指出,女方承認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多位男性,包括介紹人許男,甚至與許男發生性關係,交友複雜。對於女方宣稱的性行為次數與時間,他表示女方描述含糊不清。王方亦批評女方提供的錄音檔為拖延訴訟手段,調查局亦無法確認聲音是否屬於他,質疑侵犯隱私權。

法院審理過程中,女方提交「成捆現金」封條照片,但封條上未記載認領者姓名,無法證明款項來源。法官認為,僅憑照片不足以推定王文洋實際支付金額或有撫育義務。此外,女方提出與許姓前總經理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包括希望「總裁做親子鑑定」、對方提及「你還跟別人有一腿」、「你和很多男人都有性關係」、「你已經拿總裁很多錢,還不夠嗎?」等語,讓法院對雙方關係真實性產生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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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另提交錄音檔,法院送交調查局進行聲紋鑑定,但因音質不佳,不符合鑑定條件,無法確認錄音是否為王文洋所說。綜合以上,北院認為女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王文洋有實際給付或撫育義務,因此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