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野黨擬就「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出復議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6日晚間表示,行政院一向願意與立法院保持溝通,若立院召集朝野協商,政院都樂於參與並表達意見。不過她也強調,預算編列屬於憲法權力分立下行政院的專屬職權,立法院若擅自決議增加支出,已違反憲法第70條規範。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告攸關志願役加薪及提高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的相關條例,行政院隨即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此,藍白陣營批評政院未依法編列軍人待遇與警消退休金等相關項目,預算案有瑕疵,擬於明日(7日)提出復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審。

現正最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8天5400人連署 法務部正式納入研議

李慧芝指出,行政院尊重立法院審議預算權,而編列預算是憲法權力分立下專屬行政權的範疇,35年前立院違憲增加政府支出,要求政院加發公教人員獎金,當時的行政院長李煥也拒絕執行並聲請釋憲,最終大法官做出釋字第264號解釋,明白指出立法院的決議是「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70條規範。

李慧芝強調,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理由書明示「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應該尊重行政院,而非一再跨越紅線、甚至一再違憲,破壞民主法治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