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律師呂秋遠今年4月底爆出私生子風暴,遭到事務所的實習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又逼墮胎,還表明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告知「不用來上班」。林沄蓁先前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媒體消息揭露,台北市勞動局近日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開罰30萬元。

呂秋遠今年4月間爆出私生子風波,後續更被踢爆,女方曾在呂秋遠的事務所實習,也是一名律師。呂秋遠一度曾發長文宣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不過女方控訴,呂秋遠不但逼迫她墮胎還指稱「這是受精卵」,在6月間更公開露臉直播爆料,呂秋遠在懷孕後期不斷以工作為由要她墮胎,並告訴她若要生下小孩,就要離職,無法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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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報導指出,林沄蓁以職場懷孕的性別歧視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並對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市勞動局於25日以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的條款裁處30萬元。台北市勞動局表示,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