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9日電)蔡姓男子搭台鐵區間列車時盤腿席地而坐在1名女子身後,接續以腳踝觸碰女子小腿等處,蔡男稱火車搖晃,可能對方在動碰到他,新北檢未採信蔡男說詞,近日依性騷擾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蔡男於今年1月20日下午3時45分許,在台鐵樹林車站搭乘南下區間車,見一名女子站在車廂內走道,盤腿席地而坐在女子身後,見該名女子與友人相談甚歡,趁女子不及抗拒之際,接續以腳踝觸碰女子雙腳小腿、腳踝處,以此性騷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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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察覺有異,通報列車長報警處理。蔡男在偵查中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人不舒服才會盤腿席地而坐,坐火車會搖晃,可能是該名女子在動的時候碰到他。

不過,女子表示已多次制止蔡男,但對方仍以腳踝觸碰她的雙腳小腿、腳踝處。另外,有證人說,見該名女子多次制止蔡男,但蔡男未停止相關舉動。

檢方未採信蔡男說詞,依性騷擾罪嫌將蔡男起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黃名璽)1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