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9日電)李姓男子將宮廟供奉的15尊神像搬下神殿後,丟入香爐並以打火機引燃焚燒,他在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辯稱已獲神明同意,法官審理後,日前判李男6月徒刑及監護1年。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今年6月4日下午3時許,將新北市金山區五谷宮供奉的15尊神像搬下神殿,並拿取宮廟內的卡式瓦斯罐、金紙、供品高粱酒等物品,於供桌上和香爐內,用打火機引燃焚燒,引發大量黑煙及嗆鼻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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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香客表示,進入宮廟發現都是煙,6個香爐中有4個被丟進神像及物品用金紙焚燒,李男當時有點語無倫次,警方詢後將李男送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基隆地檢署偵查後,日前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李男。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警詢時稱有先問神明得到聖杯後,再用打火機燃燒神像及金紙放在香爐裡,因為他認為神像不乾淨所以要化掉,偵查中也稱家裡是開宮廟,有請示神明才燒,羈押訊問時則供稱主神叫他要燒掉。

法官表示,李男在行為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較正常人減低,達到「顯有不足」,但未達「完全不能」程度,且在檢察官訊問時,表達若回去會再繼續從事相同行為,有高度再犯可能性,另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且未有人員傷亡等犯罪情節,依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罪,判李男6月徒刑,並施以監護1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