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宏泰58」貨船2月涉嫌拖斷台澎第3海纜,南檢4月偵結起訴,中國籍船長王玉亮一審判刑3年,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台南地方法院6月12日判決,「宏泰58」船長王玉亮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纜線罪,處有期徒刑3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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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認定檢察官上訴並未提出其他足以改變原審量刑具體事由,指摘原判決量刑有失出之裁量權濫用瑕疵也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

「宏泰58」貨船2月下旬涉拖斷台澎第3海纜,王玉亮遭羈押禁見,南檢4月11日偵結起訴,移審台南地院,地院裁定羈押;另7名船員涉案證據不足不起訴,遣送出境。(編輯:黃世雅)1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