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今日駕駛警車巡邏,行經中山區松江路204巷口時與彭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攔腰撞上,無人受傷且雙方駕駛酒測值為零。中山交通分隊指出,該處為無號誌交叉路口,警車未依照停止標線停車觀察後安全再過,初步判斷警車應負主要責任。
隸屬保安大隊第三中隊的吳姓警員執行巡邏勤務途中,與彭姓男子駕駛的賓士發生輕微擦撞,通報轄區中山分局交通分隊到場處理,車損輕微且雙方皆無受傷,現場達成和解,全案依A3息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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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事故發生地點松江路204巷與長春路137巷口並未有號誌,而警車行駛的車道有「停」字標誌,屬於支線道應停車禮讓,賓士車所行駛車道寫得則是「慢」字,從監視畫面來看,警車緩慢前進並未停下,交通分隊認為警車應負主要責任。
北市保安大隊指出,將持續精進警員駕駛安全觀念及教育訓練,藉以強化執勤安全。由於巷弄較少規劃交通號誌,往往會以「停」、「慢」等標線劃分路權,駕駛因注意路上標線做出相應處理以免發生危險。

警車行駛的道路上有「停」字標示,必須完全停下確認安全才能通過。 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