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陳姓男子不滿謝姓男子聯絡其女友,去年12月間指使女友邀謝男出面,將謝男以手銬銬在樹上,並持西瓜刀恫嚇,搶走其現金、手機。嘉義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嫌起訴情侶2人。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28歲陳男、32歲安姓女子為情侶,陳男因不滿謝男聯繫安女,於去年12月17日深夜,指使安女邀約謝男至嘉義市一家速食店碰面。謝男不疑有他赴約,安女則駕車搭載陳男至速食店,並邀謝男上車,隔天凌晨將謝男帶至嘉義縣赤蘭溪堤防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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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檢表示,3人在車內,陳男取出手銬銬住謝男的單手,將他拉下車並銬在堤防邊的樹上。陳男指使安女從後車廂取出長約30公分西瓜刀,恫嚇謝男交出手機、金融卡及新台幣3100元現金,並脅迫謝男告知手機密碼,查看與安女的對話紀錄。
事後陳男解開謝男手銬,並脅迫其趴在地上往前看,隨後陳男與安女駕車離去。謝男脫身後報警,警方於同年12月20日,查獲陳男與安女。警方查扣謝男手機、金融卡及作案用手銬、西瓜刀,所搶現金已花用殆盡。
嘉檢表示,陳男於警訊時坦承犯行,但偵查中辯稱「我沒拿錢、金融卡我沒印象」等語;安女同樣於警訊時坦承犯案,在偵查中則辯稱「我沒拿錢、只拿金融卡及手機,我們沒搶謝男東西,只是在嚇他而已」。
嘉檢說,除了謝男指訴外,還有其手部遭手銬銬住的痕跡,以及作案車輛行動軌跡、相關監視器畫面等,以佐證陳男、安女2人涉及強盜罪嫌重大。(編輯:黃世雅)11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