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團今(14)日召開記者會,就傳出罷免團體透過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美慧,出資幫忙規劃返鄉專車,載送外漂花蓮青年回鄉投罷免票等情事,已涉及違反《選罷法》第99條之1規定的「期約賄選」,呼籲花蓮地檢署、縣調查站不要再睡了。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選舉罷免是不能賄選,會受刑事處罰,很遺憾地是,當各地檢調風風火火查辦國民黨各地黨部時,卻沒有看到有罷團公然「賄選」。根據媒體報導,張美慧公開說,有一位北部民眾願意出資載外漂花蓮民眾返鄉投罷免票,這已經違反《選罷法》第9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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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指出,張美慧很明顯知道有人要給錢,包遊覽車載外漂花蓮青年,返鄉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如此明顯的「預備期約賄選」行為,難道不用查?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檢調須立即針對「期約賄選」行為進行調查,此外,發動罷免的公民團體,出資包遊覽車返鄉的錢,又是從何而來?除了罷團經費令外界質疑外,更多的是在越接近投票,黑函謠言四處滿天飛。

翁曉玲另指出,有選區民眾在信箱、在街頭收到惡罷宣傳單,內容完全與事實背離的圖文,都是汙衊國民黨立委亂砍預算、刪減社福補助、親中賣台戴紅帽等等。更重要的是,惡罷文宣沒有署名出處,這就是黑函,同時也違反《選罷法》第104條規定,呼籲檢調在事證明確之下,應該比照偵辦連署時的速度,趕快發動調查。

陳玉珍指控,罷免團體在街頭、信箱針對國民黨立委散佈不實的圖文宣傳單,且未有任何署名或簽名,就是黑函。只要是黑函,無論是散布還是製作,都要受到《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處罰,嚴重程度比連署偽造文書更嚴重百倍,檢調要調查,到底是誰在發送黑函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