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7日電)葉姓男子在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員期間,涉嫌引誘2名少年拍攝不雅照並傳給葉男,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葉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葉男去年以新台幣2000元約1名少年援交遭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葉男1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檢警偵辦此案期間查扣葉男手機,經送交警局還原後,發現葉男還涉嫌引誘2名少年拍攝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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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葉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年A男,民國112年4月9日晚間8時許,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給A男,引誘A男拍攝肛門照片,少年於住處房間拍攝後,將照片傳送給葉男。
葉男又以同樣手法結識少年B男,並於112年9月27日晚間10時許,及同年12月8日下午近3時,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給B男,引誘B男拍攝肛門照片,B男隨即在住處房間內拍攝後,將照片傳給葉男。
檢察官偵查後,日前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嫌,對葉男提起公訴,因葉男身為公務員,檢方除請法院依法加重刑責外,並建請法院審酌葉男身為警員,本應知法守法,竟為滿足私慾妨害A男、B男日後身心健全發展,惡性非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陳清芳)11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