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29日)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以憲政體制為主軸。賴清德說明中華民國歷經的七次修憲及國家五權分立的憲政機關權力,以此抨擊近一年來,在野陣營於立法院通過的諸多修法違憲。賴清德更稱,釋字499號的解釋,代表憲法本質重要的條文是不可以改的,代表議會多數的界線,這也說明,不是說議會多數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不是這樣喔!
賴清德表示,今天要講的是「憲政體制」,首先他介紹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是在1936年由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當時稱作「五五憲草」,也就是今日憲法的雛型,其反映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的思想,因為對日抗戰延後實施,一直到1946年,國民政府召開會議通握,並在1947年12月25日才開始實施,所以12月25日是聖誕節,也有說是行憲紀念日,原因就是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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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提及,他要強調,不是有憲法就有民主的憲政體制,因為憲法頒布不到兩年的1948年就施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9年,國民政府來到台灣更實施「戒嚴」,在為期38年的戒嚴時期,國家機器變成傷害人權,在這段時間是台灣白色恐怖的黑暗時期。但慶幸,台灣社會前仆後繼追求民主的決心,並沒有因為任何困難而退縮。
賴清德舉例,1990年3月份的「野百合學運」,大學生站出來,向時任總統李登輝要求四大訴求的解散國民大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訂定政經改革時間表,後來,李登輝主持七次修憲,那是經過漫長歲月,許許多多人走上街頭陳情抗議,甚至被抓、被關、犧牲生命所促成的結果,七次修憲是人民的血汗,也逐步落實主權在民的目標。
賴清德提到,1999年的第五次修憲比較簡單卻很特別,當時由國民大會發動,國大代表延任2年42天,同時國大代表改由比例代表制,但當時的社會並不贊成,認為國民大會自肥,當時藍綠兩黨都派代表請大法官解釋,結果,釋字499號解釋,這次修憲無效。因為,憲法本質重要的條文是不可以改的,這也說明多數的界線,「你不是說議會多數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
賴清德接著說,哪幾個是憲法本質重要的條文?第一是民主共和國原則,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由人民選舉產生民代,共和就是定期改選,而國民大會沒有讓人民定期改選,並由立法院政黨票來分配國民大會席次,這違反民主共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與保障人民權利原則,因此第五次修憲被判決無效。釋字499號解釋文,它代表議會政治,民主政治就是議會政治,代表議會多數的界線,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不是這樣喔。
賴清德更主張,歷經七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而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
賴清德再表示,過去一年在野黨在立法院過半數到底做了哪些事?2024年5月28日,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引起朝野很大的衝突,這後來被大法官判決違憲,很可惜,立法院沒有改變,立法院在2024年12月20日及今年1月7日、1月21日,分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中央總預算等,有沒有符合大家的需要?大家看一看,過半的在野聯盟在立法院的表現有沒有符合大家期待?
賴清德表示,去年憲判字第9號,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判決,就是侵犯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權力,也影響人民權利,所以宣判違憲。他當過4屆立委,他沒有看到立法院通過法律,竟然會被判決違憲,而且侵犯這麼多機關的憲法職權,台灣有史以來,過去從來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