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法庭直播引起兩極爭議,前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11)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直言,「立法院的提案操之過急,欲速則不達」,在程序上面的嚴謹性跟正當性也稍微欠缺。
他舉例,逕付二讀是非常有爭議性的議題,當年司改國是會議,在前大法官許玉秀有些建議,而建議有分層次,比如說在憲法法庭、最高法院等法律審的層次,事實審程序,當時是建議司法院要研議,研議結果是憲法訴訟是可以法庭直播的,但牽涉到事實審「個案」的就要考慮,所以當時認為還「不宜」推動全面性的法庭直播,最終並沒有在司法院形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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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強調,要讓司法公開透明的理想很好,但公開透明會有很多價值會同時衝突,尤其會否產生所謂的劇場效應、秀場效應乃至於聚光效應等,而造成公平審判的疑慮,現在網路上大家可能會「肉搜」,可能就會造成輿論審判的效果,這會妨礙到司法的公正性,這個價值要怎麼兼顧?
羅秉成提到,「法庭上的錄音、錄影與直播應該分開來看,直播這件事情要很小心。」以其他民主國家為例,大部分都是保留的,比如美國聯邦法院原則上都是禁止,到去年美國司法委員會,就直播議題重新檢視,仍然維持1936年的決定「不開放直播」;也就是說,在思索法庭的公正性、獨立性時,會比較謹慎小心。
至於民眾黨團提案修《法院組織法》第90條,羅秉成說,該修法內容是呼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沒有錯,但該修法被批評草率的原因在於,把它放在法院組織法,處理事實審的部分是原則上禁止,例外可以開,所以有條件限制的,這是沒問題。但他提到,只不過修法提到的訴訟種類幾乎是全部都要,包含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件等,若沒有做好配套與衝擊影響評估的話「會很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