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發社會關注的蘇炳坤冤案,前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11)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羅秉成指出,蘇案歷經4次非常上訴、4次再審聲請皆遭駁回,原因就卡在司法不願意承認錯誤,因為承認錯誤很痛苦,後面還可能要面臨咎責、冤獄賠償等問題;但他認為,再審新制後,這樣的觀念已經慢慢改變。另針對已故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入招標貪汙案,羅秉成表示,很遺憾郭瑤琪已不在人世,但台灣制度可貴之處在於「死都要還人家清白」,他以江國慶案為例,但平反冤案在法律上的問題是有沒有足夠新的證據跟事實平反。
羅秉成回顧,蘇案是7、8年前他要轉任政委前的最後一案,他還記得當時受邀入閣時,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組閣,按理他應該要同一時間入閣,但他大約晚了一至兩週入閣,原因就是他要把蘇案處理到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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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提到,過去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了蘇炳坤,稱為罪刑全赦,即罪與刑都特赦掉,但蘇炳坤認為「總統還我清白,司法沒有還我清白,我的有罪判決確定還在那邊,沒被撤銷,我不滿。」羅秉成說,蘇炳坤是非常很有毅力的人,對自己的清白非常有信心,而且認為不公道的事情一定要還自己一個說法。
羅秉成說,後來蘇炳坤尋求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出救濟,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檢察官4次再審聲請,全部都失敗。他也坦言,再審跟非常上訴要成功都非常困難,據統計,再審的案子大約只有千分之三的機率可能開啟再審。
羅秉成透露,蘇炳坤案一審是被判無罪的,因為檢察官上訴才改判有罪,所以該案在進行過程中很有疑慮,連到後來檢察官都認為「我們人在動錯」,才會有一個有名的講法「蘇炳坤當時是在居家逃亡」,就是蘇被發布通緝了,但其實地方的檢警知道蘇是受冤,並沒有去騷擾蘇。
至於為何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檢察官4次再審聲請,全部都失敗?羅秉成直言,其中就卡在司法犯的錯誤,不太容易有自覺性承認錯誤,因為承認錯誤對他們而言「很痛苦」,後面還可能要面臨咎責、冤獄賠償等問題。在此情形下,「除非再審不開不行,如果在兩可之間,那寧可不開;因為開的話,那對司法的公信力會產生威脅影響。」
但羅秉成認為,「這個觀念在10年前的再審新制後,已有所改變。」法官比較願意把再審打開,剛提到再審比例大約為千分之三,現在比例已略為升高。也就是說,司法在面對錯誤的觀念已經慢慢在改變了,「這是好事」,包括制度上、個案上也好,連日本律師或學者來台灣交流都稱,台灣在後段的平反的工作值得他們學習。
另外,針對已故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入招標貪汙案,羅秉成則表示,很遺憾郭瑤琪已不在人世,但台灣制度可貴之處在於「死都要還人家清白」,他以江國慶案為例,平反冤案在法律上的問題是有沒有足夠新的證據跟事實平反。
羅秉成說,郭瑤琪案特別的是,檢察官有替她提再審,但是也沒有成功,就像蘇炳坤案一樣,「但當事人喊冤提再審,這很常見,你要讓檢察官幫你提再審,那就很少見,也就是檢察官要替當事人提再審,等於檢察官自己承認錯誤了!」
羅秉成進一步解釋,否則案子是檢察官起訴的,現在還要求法官撤銷有罪判決,但這也是制度上難能可貴之處,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檢察官也有責任跟義務,如果是錯的,檢察官要去提再審或非常上訴。他說,司法上還是有防錯、除錯機制,只是做跟不做,而郭瑤琪案也有做,確實也有一些可能性,至於有沒有機會尋求新的事證來平反,據他所知,郭的家屬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