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3日)針對媒體報導「政院通令各機關,軍公教持『中國5卡』恐遭註銷台灣身分」做出回應,明確指出,台灣人民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陸委會強調,此規定目的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人民忠誠義務。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一般民眾申領或持用台胞證、中國大陸居住證、同城通、銀行卡或交通卡等,因不屬於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並不會影響台灣人民身分。然而,政府提醒國人,申請陸方證件需提交個人資料,可能面臨隱私外洩風險,導致權益受不可預測的侵害,呼籲民眾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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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現職軍公教人員,陸委會表示,行政院近期已明文禁止其申請或持用陸方居住證。該規定基於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忠誠國家義務,且政府不允許其配合中共對台統戰作為。若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理。

陸委會重申,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者將喪失台灣身分,但居住證等其他證件不影響身分,籲請民眾遵守法規,注意個人資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