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今天(3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台中電廠無煤爭議,強調無煤供電為目標,但穩定供電是首要任務,絕不能以「無電」換「無煤」。針對台中市府指電廠「無照運轉」,台電澄清,電廠依法申請5部機組許可證展延,卻因市府審查延宕9個月,遠超法定65天期限,違法在先反指電廠違規,應依法加快審查進度。
台電說明,台中電廠5部機組許可證有效至2026年底,其餘機組展延申請遭市府延宕,其中2、3號機審查延宕逾5年,6、7、10號機申請9個月未決,違反《固定污染源管理辦法》。依《空污法》,許可證屆滿前申請展延,審查未完可依法運轉,市府指控「無照」顯誤導。台電強調,台中市用電量自2019年起超出台中電廠發電量,2024年更居六都之首,電力缺口依賴外縣市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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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院「2028無煤中火」公決案,台電表示,無煤是目標,但若提前停用500萬瓩燃煤機組,需核一、二、三廠全數重啟,涉及核安、核廢等問題,單靠核三重啟不足以補足缺口。台電正推動新燃氣機組計畫,預計年底前新1號機上線,2026年拆除兩部燃煤機組,2034年實現無煤化。
台電指出,台中電廠已大幅減煤,2024年用煤量創歷史新低,較2014年減少600萬噸,空污排放8年減近80%,為台中空污減量最大單位。若無台電努力,台中整體空污恐不減反增。興達電廠燃煤3、4號機則配合高雄市府規範,2024年起轉為備用,僅在備轉率低於8%時啟動,5月23日起未運轉,展現台電減煤決心與供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