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6)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趙偉程先生領銜提出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內容涉及廢止立法院2024年12月20日增訂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該條要求憲法法庭判決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得少於10人,且違憲宣告需9人以上同意。經審議,中選會決議函請領銜人限期補正提案,以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

中選會表示,該提案已於4月23日完成聽證會,釐清爭點並協助補正。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提案若不符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違反相關辦法、內容不明或有其他法定瑕疵,須於30日內補正,限一次,否則將被駁回。第4項規定,補正前須舉行聽證會。此次審議發現提案需進一步完善,因此要求領銜人依限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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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民投票提案聚焦《憲法訴訟法》修法,涉及憲法法庭運作的關鍵門檻,引發關注。中選會強調,審核過程嚴格遵循法規,確保提案內容清晰且合法。提案補正後,中選會將於60日內完成最終審核,決定是否進入後續程序。

中選會提醒,民眾可至該會網站「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https://web.cec.gov.tw/referendum)查詢案件最新進度,掌握提案動態。中選會將持續公開透明處理,維護公民投票權利及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