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4日電)高雄市警察局自12日起展開一連3天酒駕大執法,繼首日就取締26件後,昨天再取締酒駕案35件;其中吳姓男子無故將車停在路中央,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5月12日至5月14日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首日取締酒駕案件26件,大執法第2天經統計取締酒駕案件計35件。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昨天晚間8時54分在鳳山區光遠路發現56歲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交通違規,經員警實施攔檢,發現黃男渾身散發酒氣,經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超標。

另外,昨天晚間11時30分許在三民區建國、站西路口也發現37歲吳姓男子無故將車停於路中央,經員警上前盤查發現吳男渾身散發酒氣,經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超標,2案均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元民呼籲,警方對於違規酒駕取締作為絕對不會鬆懈,將持續、無限期執行取締酒駕工作,展現杜絕酒駕決心。(編輯:陳仁華)11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