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7日電)一艘有走私毒品紀錄船舶「海淯九號」去年遭查獲,涉以密艙載20人偷渡出海;經高雄地院審理,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處杜姓出資者等7人,1年7月至3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海淯九號」為漁船並非客輪,杜姓男子涉嫌去年匯款新台幣40萬元給不知情「海淯九號」船主,用以支付船隻租金,並提供葉姓船長、2名船員及20名偷渡客所需物資,曾姓男子則涉嫌負責交付報酬給船長及船員,並委託偷渡及將船隻水艙改造成密艙,2人屬掌握資金及最上層分配報酬成員,犯罪情節最重。

法官審酌杜男等人犯後態度、犯罪情節等狀況,依共同犯意圖營利使受禁止出國處分之國民出國未遂等罪,處杜男3年10月、曾男3年、葉姓船長2年2月、苗姓及洪姓船員2年、負責暫時安頓偷渡客等事項的蔡姓及黃姓男子,則各處1年8月及1年7月徒刑。

全案因由,「海淯九號」去年8月間出高雄港遭海巡等人員登檢,船舶角落疑似傳來呼救聲,經海巡詳細檢查發現密艙內躲藏18男2女,共20名遭禁止出國的台灣人,眾人因船艙狹小密不透風,即使準備氧氣瓶仍受不了因而拍打呼救,也因此讓密艙存在曝光。

高雄地檢署後續清查發現18人因多涉詐欺案遭限制出境,其餘2人另案通緝中,20人遭帶回偵辦或歸案,至於葉姓船長及苗姓、洪姓船員訊後遭檢方依涉犯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聲押獲准。(編輯:陳仁華)11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