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高雄岸巡隊吳姓女下士因缺錢花用,找上借貸管道並遭中共吸收,而吳女為了借錢及獲取報酬,用手機拍下機敏資料,回傳給中共情報人員,不法獲利達7.3萬元。在獲取7.3萬元報酬後,吳女食髓知味還想大賺50萬元介紹費,還向同袍刺探機密但被識破,因此遭免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吳女有期徒刑5年11月,全案定讞。

吳女在高雄岸巡隊服役時,因缺錢花用找上借貸管道並遭中共情治人員吸收。對方要求吳女只要認同「反美反獨」理念即可借錢,同時再配合指示,用手機偷拍竊取國家機密文件以此獲利。而遭洩密機敏文件包括「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機密,不法獲利達新台幣7萬3528元。

在獲取7萬3528元不法獲利後,對方再以50萬元介紹費利誘吳女吸收其他海巡人員加入,進而刺探、收集更多機密,惟吳女在吸收同袍時遭對方拒絕,案情才因此曝光。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兩罪,各判處吳女5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6年2個月有期徒刑。由於吳女不服一審判決,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二審考量吳女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吸收同袍遭拒,50萬元介紹費並未得手,依法減輕其刑,並依《貪污治罪條例》,改判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由於吳女至今未再提上訴,因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