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圖利、收賄案及政治獻金侵佔案,今(26)日起訴被告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有關應、沈二人在遭拘提前均有潛逃出境、逃亡串證之情事,北檢也在書面問答中,詳細將時間序、地點、二人行為一併做說明。

北檢表示,應曉薇於2024年8月27日上午11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台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2時許至台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尊侃,並搬運1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3時搭載計程車自台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

北檢續指,應、王二人後轉往台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北檢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以認定應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

另有關沈慶京部分,北檢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2024年8月28日上午7時5分許,執行搜索沈慶京戶籍地時,並沒有見到他,而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其實際住處。

北檢接著表示,經廉政官撥打沈慶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沈則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30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

最後,北檢強調,沈慶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

北檢今偵結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收賄等案,圖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應訊。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