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6)日正式以貪污、背信等四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共具體求刑28年6月。其中有關柯文哲、沈慶京之間 1,500萬行收賄部分,檢方以EXCEL檔案「工作簿」中內容,及沈交付其秘書提領現金等言行,認定柯文哲確有向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萬元之賄賂。
台北地檢署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有違背都市計畫條例、都更容積獎勵等法令,仍一路護航其取得建照。北檢直白說,沈慶京已見柯文哲履行所謂「違背職務行為」,在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並邀請其參加111年10月18日舉行的京華廣場動土典禮,而柯文哲也是當天唯一受邀的政治人物。
北檢指出,沈慶京交代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 1,600萬元現金,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的某地,柯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現金 1,500萬元賄款。
北檢說明,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
再者,柯文哲自己承認「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12列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密接。
最後,檢方也指出,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檢方認定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萬元之賄賂。
北檢認定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excel圖檔 圖:台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