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遭北院羈押禁見,其夫人陳佩琪也在日前被爆出將619萬元現金,分批透過ATM存入自己與子女戶頭。這是否構成洗錢罪嫌?律師翁偉倫指出是否存在「隱匿金流」為判斷關鍵,如今討論洗錢罪嫌仍言之過早。

柯文哲夫人陳佩琪被爆出將619萬元現金分批存入自己與子女戶頭,引發民眾熱議這是否存在洗錢罪嫌。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偉倫表示,若只是單純透過ATM存款多次將資金存入自己和子女的銀行帳戶,實務上很難構成洗錢罪,因為透過銀行端仍有金流可以查詢,且也不是存至人頭帳戶,而是自己與子女的戶頭。

翁偉倫指出,根據《洗錢防制法》規定,洗錢構成要件包括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來源、去向、所有權、或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因此陳佩琪的行為在實務上目前不具有洗錢罪嫌,要討論洗錢罪仍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