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判刑7年4月的新竹市停職市長高虹安前年選舉期間被踢爆論文涉嫌抄襲,憤而控告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本名陳時奮加重誹謗,檢方將翁達瑞處分不起訴確定後,翁達瑞自訴反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方法院21日認定,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有大幅抄襲情事,有使翁達瑞刑事處分的直接故意與意圖,成立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對此,名嘴黃智賢表示,高虹明偷偷回辛辛那提修改博士論文,用偽造的證據企圖入人於罪。有人為她抱屈。在證據面前「委屈在哪裡?」
黃智賢以「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為題在臉書發文寫道:「我在2022年選舉時,就覺得高虹安跟柯文哲是一類人。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說謊如呼吸般自然,且行止不端。所以,當時我一直呼籲,不應該支持高虹安。我不想說我是先知。但,我們對政治人物,得要有起碼的要求。如果永遠雙標,對己極寬,對人嚴苛。只有立場沒有是非。誰人可以服氣?那,政治將永無清明之日,只會更加沉淪。」
黃智賢回顧:「高虹安因為誣告罪被判10個月。是因為,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在臉書上,指控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的期刊文,卻既沒有加註,沒有感謝,也沒有列入參考文獻。高虹安是那篇資策會期刊的4位作者之一。期刊是資策會的專案報告,所以資策會擁有完全著作權,高虹安完全沒有。翁達瑞比對,發現期刊3000多字,90%以上被抄襲在高虹安博士論文裡。沒有寫標註,也沒有列入參考文獻。如果這不叫抄襲,什麼叫抄襲?」
黃智賢指出:「當時高虹安正在選新竹市長,當然要告翁達瑞誹謗。提告時,高虹安更大力造勢,營造自己清白的形象。檢方傳訊翁達瑞時,翁提達瑞出博士論文跟資策會期刊,作為呈堂證供。最後,翁達瑞獲不起訴。翁達瑞不起訴,是因為證據顯示,高虹安確實抄襲資策會期刊文。所以翁達瑞所言非虛,當然不起訴。可是,當翁達瑞獲不起訴時,高虹安已經當選新竹市長了。這使翁達瑞憤怒不已,認為高虹安的誠信破產,為什麼卻可以利用提告做掩護而當選?」
黃智賢續指:「於是,翁達瑞立刻反手,提告高虹安誣告。誣告罪成立的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放在高虹安案。要說服法官判高虹安誣告有罪,翁達瑞要證明,高虹安是用變造或偽造證據,對翁達瑞提告誹謗。所以,關鍵在,高虹安有沒有使用變造的證據?證據是什麼,就是她當初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竟然出現AB版。」
黃智賢提到:「高虹安在提告翁達瑞以後,居然偷偷回學校,兩次修改她的博士論文。一、補上了對資策會期刊的致謝辭。二、在參考文獻中,列入資策會期刊論文。也就是說,她的博士論文,變成有AB兩種版本。A版是當初的原版。其中對抄襲的資策會期刊,完全不加註,也不列入參考文獻。意思是把這那3000字跟圖表,完全當作她博士論文的原創。翁達瑞當初在臉書,就是因此指控她抄襲。」
黃智賢強調:「另一個B版,則是事發後,她偷偷回辛辛那提,對資策會致謝,再把資策會期刊列入參考文獻。然後,她居然膽敢,用她修改後的版本,對檢察官跟法官,對社會說,她被翁達瑞誹謗。這當然就是用偽造的證據,企圖入人於罪。她自己,完成了誣告罪的所有要件。高虹安精於算計,過去又都因此得利。又認為辛辛那提有人可以幫忙。居然事後修改博士論文,以為捏造證據,可以蒙混過關,船過水無痕。以為沒有人會發現她的AB稿。」
黃智賢直言:「所以,當翁達瑞拿出高虹安原始版本的博士論文時。真相,就水落石出了。一翻兩瞪眼。高虹安曾對社會出示一封電郵,說是辛辛那提學倫會調查後,證明她沒有抄襲。結果,現在證實,那封電郵,只是學倫會中的某個人,私下的,個人想法。根本不是學倫會的決議。高虹安被證實,再次說謊。還有些人,硬是要為高虹安抱屈。我不知道,在證據面前,委屈在哪裡?難道,有政治勢力,就可以為所欲為?要知道,袒護政客,只會讓自己更加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