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改革修法釋憲案6日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未料今(8)天爆出,相對機關立法院花費186萬元的律師費,而民眾黨所推派律師林石猛更拿了80萬元;國民黨立委則反嗆,政府機關花納稅人的錢應公開經費。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在釋憲案準備庭前,於7月2日公開聘請律師的標案,總經費為30萬元;其中,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信安則是屬於義務協助。
陳世凱指出,針對7月10日的釋憲案準備庭,早在7月2日就公開聘請律師的標案,立法院的標案公告日期應該也是在準備庭之後。這次委託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李荃和律師,再由李荃和邀集其他相關律師,行政院的標案花費是30萬元。
另外,陳世凱提及,委託陳信安教授的部份,因為陳信安表示願意義務協助,就沒以標案方式進行。換言之,政院在這次法律程序進行中,委託費用共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