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同案被告之一、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因高齡90歲,二度裁定10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高院17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今(18)日下午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經過2小時左右庭訊,法官裁定提高保金,以1500萬元交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中,關鍵人物之一的楊兆麟被查出與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集資500萬元,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

經檢調約談後,同案被告的侯水文、廖俊松及廖在台塑任職的2個兒子遭聲押獲准,楊因高齡近90歲,法院4日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桃園地院未通知檢察官到庭應訊發回更裁,桃院12日仍裁1000萬元遭保,檢方不服再提抗告,高院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桃園地院今日下午2時再度召開羈押庭,楊兆麟於1時47分由2名律師及助理陪同抵達法院,歷經2小時左右,檢察官陳嘉義於4時16分步出法庭,法官裁定以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地方法院指出,被告雖否認涉犯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罪名,但法院於審查是否具備羈押要件時,依羈押聲請書所列各項事證,已足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詐欺取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而依同案其他被告陳述,本案尚有相關簽呈資料存在,且該資料未經查扣,堪認被告仍有與共犯、證人勾串或滅證之可能,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另被告具相當人脈及經濟能力,且有友人居住於美國華盛頓地區等地,足以接應被告在國外之生活,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

法院表示,考量楊兆麟已年近90歲,而依就醫相關紀錄,其健康情況不佳,且有持續就醫需求,經審酌比例原則後,准以新台幣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羈押聲請書所載各證人(包含共犯)接觸,且除辯護人外不得與第三人談論本案相關情節、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並應於交保時一併交付其護照正本、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正本。

行賄鄭文燦的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今再開羈押庭,經2小時左右庭訊,法院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   圖:林昀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