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台灣高齡人口比例逐漸攀升,長者的勞動權益越來越受重視。昨(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明文規定勞雇雙方可經由協商,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目前通過《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7條修正,要求雇主對中高齡或高齡員工,得於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輔助再就業等相關措施。勞動部今(17)則表示,可以預見壯士代將成為勞動市場新主力。

《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條文指出,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制定一次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並增列「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部分時間工作模式」,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推動銀髮人才服務等。

另外,中高齡或高齡勞工,可在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取得雇主提供之退休準備、調適等措施。

勞動部說,去年已經會商10個部會,並發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至2025年)」,這次修法更進一步明確定義計畫內容,包含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職業安全、職業訓練、獎勵僱用、延緩退休、銀髮人才服務、推動部分工時模式等相關事項,希望從不同面向,完善保障管道,以支持壯世代就業。

該部指出,這次修法重視跨部會合作,結合跨部會資源,共同推動壯世代就業,並合力開發適合壯世代之產業與就業機會。未來,也會配合這次修法,推動部分工時工作模式、以及開發壯世代產業及就業機會等事項,滾動調整就業促進計畫內涵。

勞動部同時將補助雇主,對「年滿64歲」中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職業訓練等相關再就業協助措施。這次修法特別放寬適用對象為「符合勞基法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前2年勞工」,從服務端擴大提升「退休再就業準備服務」量能。

勞動部表示,自相關專法施行以來,我國已經增加38萬名壯世代勞動力;經積極落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各項措施,壯世代勞動參與正持續提升。

勞動部指出,我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未來每5人中就有1人超過65歲;因此,事業單位應儘速改變人力運用觀念,善用壯世代人力協助企業經驗傳承、提升經營效率,讓他們成為不可或缺的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