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住民基本法(權益保障法),民眾黨團提出「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遭民進黨團指控偷渡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民眾黨團幹事長黃珊珊今(12)日表達,他們只是把民團希望「反歧視」的精神帶到協商現場,希望民進黨不要戴帽子,他們對這個條文並不堅持。
對於新住民基本法草案,韓國瑜今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日下午臉書發文指控,民眾黨今天提的修正動議,條文中增加了「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基於基本法的法律位階高於條例,若按照民眾黨基本法的版本通過,就是為縮短中國人民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取得法源,根本就是在假藉著保障新住民權益之名,實際上替中國開後門。以盲目的平等,罔顧兩岸特殊性,等於是以基本法的位階, 為中國人偷渡福利。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新住民子女不算,在台灣大概有8、90萬左右,其中,大約9成是女性,9成裡大約6成是中國到台灣來的婚姻移民。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民眾黨的修正案有鬼,「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這些「不同國籍」就是海外同胞拿身分證或不拿身分證的,這些人數超過我們人數2300萬人。「或地區」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陸配6年要改4年,在這裡偷渡。「假新住民之實,偷渡陸配4年(可以取得身分證),這是我們絕對沒辦法妥協的。誰跟兩岸人民關係比較好,大家都很清楚。黃國昌居然也搞這個」。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說,民團認為第一條都沒有放「反歧視條款」,所以他們才提出修正。她認為,柯建銘進來就批啦趴啦罵我們。
民眾黨團幹事長黃珊珊則說,民團希望能把「反歧視」入法。這是個基本法的精神,是宣示性、政治性作用,具體執行還要各項立法、施政方針與計畫落實。並不是因為,因為這一條,其他法條都要一樣,真的不要故意誤解這個精神。這是基本法的原則性,民團要求,他們把這個帶到協商現場,「但不堅持,不叫把我們扣帽子」。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說,他們所了解,陸配並不希望被叫做新住民。他們希望保留用兩岸條例處理原陸籍人士,港澳條例處理港澳人士,如果,要把陸籍、港澳籍都叫做新住民,希望這部法律名稱能叫做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不希望叫做新住民基本法,否則會跟兩岸條例及港澳條例扞格。
協商中,還為了之前有沒有等待行政院版本,無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還跟柯建銘互嗆。柯建銘嗆高金素梅把政院版本丟包,高金則回嗆「你胡說八道」,「柯總召你年紀大了,還是你忙多了?」
韓國瑜則喊休息,並就法案名稱協商,最後,法案名稱照行政院版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