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室外乾貯場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去(112)年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應予核定後,新北市政府決定不上訴,但經多次通知,台電仍未送水保計畫,直至上個月19日,台電補送6份水保計畫書圖資料,新北市府今(10)日表示已核定核一室外乾貯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請經濟部負起主管機關責任,督促台電按核定計畫施工」。

新北市政府表示,本案是一件「未按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於本府進行施工中檢查查獲違規並開罰6萬元,而衍生的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案」。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於99年核定,101年時台電未按圖施工遭新北市府開罰後,只好提出變更設計計畫。

市府指出,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針對台電水保變更計畫中的侵蝕區範圍、邊坡穩定、微型樁參數及地下水位調查4個部分,提出審查意見,台電送件13次均未依專業審查意見修正完成。自法院判決後,歷經1年又1個月,4月19日收到台電6份水土保持計畫書圖辦理核定。

市府強調,一直以來市府都是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嚴謹認真監督台電辦理核電廠水土保持。現在水保計畫已核定,促請經濟部督導台電按計畫施工,並提醒台電施工時要注意設施安全,及遇強降雨或強震對水保設施的影響,如發生106年6月2日豪大雨致週邊邊坡崩塌進而影響核能安全,請據實通報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

市府表示,請經濟部督促台電能按圖施工,如發現施工有狀況要立即通報新北市政府。民眾若有發現不明人士及機具,隨意開挖山坡地或堆積土石之行為,可撥打1999新北市民專線通報,市府將派員立即前往制止取締,若發現任何違規案件,將立即處置,避免違反水土保持法之情事發生,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