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在偷拍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購買7部少女性影像,獲得緩起訴,台北地檢署挨批是輕縱,但北檢12日說明4點考量否認。民進黨立委范雲質問:「我要問北檢,你是否忽略黃子佼已經進行這件事情長達六年?!更何況,北檢明知黃子佼遭到被害人MeToo指控後,竟仍表面上公開道歉,卻繼續上非法平台下載兒少性影像,這些難道都不用列入考量?」

北檢12日表示,承辦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考量有4點,一是黃子佼為初犯、坦承犯行,其次是本罪刑度為1年以下(輕罪),第三是受害女子的隱私與權益保障,最後考量黃子佼願支付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因此給予緩起訴。對此,范雲在臉書發文寫道:「北檢稱,黃子佼是『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的主張,我實在難以認同。什麼叫『單純』持有?」

范雲指出,北檢為何忽略黃子佼是色情網站付費的高級會員,並且下載這些兒少性剝削影像,該網站長期上傳偷拍、甚至是強制拍攝的兒少性影像,黃子佼付費購買是犯罪結構的一環,並不是單純持有而已。根據《著作權法》,重複下載的行為也屬於「重製」,為何檢察官不依刑度較高的「重製性影像罪」起訴,而是依刑度較低的「持有兒少性影像罪」起訴?

北檢認為黃子佼是初犯並坦承犯行,范雲也不認同,她直言:「我要問北檢,你是否忽略黃子佼已經進行這件事情長達六年?!更何況,北檢明知黃子佼遭到被害人MeToo指控後,竟仍表面上公開道歉,卻繼續上非法平台下載兒少性影像,這些難道都不用列入考量?我要呼籲北檢,公開回應以上這些法界人士跟我的共同質疑!」

黃子佼因持有7部兒少不當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予以緩起訴2年,緩起訴部份,北檢表示今已立交高檢署再議,若高檢署認為「北檢調查不夠完備」,可決議發回續查。   圖:翻攝自黃子佼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