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三項草案除預估經費破兆,而且無各項審慎評估,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要求立法院將前述條例退回委員會,並於政策環評程序中,廣邀各界充分討論。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今(10)日在記者會表示,3月25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4月1日交通、經濟委員會又聯審「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不料二案委員會都以朝野無共識為由,將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協商,相當於委員會放棄公共論辯的機會,浪費自身的權責,對於此結果感到相當失望。

他接著指出,本屆國會截至4月3日共完成三項法案的委員會審查,除「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各黨無爭議外,其餘皆為國民黨傅崐萁委員領銜所提出關於花東交通議題之法律草案,委員會都只作形式審查,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照議事規則,一個月後就可以送院會二、三讀表決通過,明顯缺乏公共討論。

許冠澤解釋,除「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相隔一星期迅速通過委員會審查,國民黨團還同步提出「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準備比照一樣方式促成「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協商」,簡直把委員會當成過水跑程序的地方。

他強調,花東交通議題值得辯論的面相不勝枚舉,例如:花東居民對家鄉「發展」的想像到底為何?這些硬體興建是否促進花東「發展」?具體而言,涉及區域資源分配、全國大眾運輸交通設置等議題。在技術層次更有關斷層、地質與預算、工程時間等問題有待專家學者建言,尤其地震對花蓮造成的傷害就在眼前,全國人民不可不慎。

台灣公民陣線執行委員賴中強指出,政策環評與開發環評不一樣,前者是在進入具體開發以前先針對政策評估,該政策依法只要可能「使環境負荷超過當地涵容能力」「破壞自然生態」等,就要進行政策評估。程序上,朝野目前對花東交通相關法案是否違憲存在歧見,可先邀請憲法學者專家辯論,倘若達成可由立法院提案的共識,就必須由立法院主責辦理政策環評。

賴中強表示,民主不應該只是強行表決,更可貴的是,不同意見間的溝通說服與尋求共識。尤其是今年的選舉結果,國會單一政黨皆未過半,國會三黨在推動各項政策法案時,更應強化與公民社會的對話。賴中強重申,呼籲國會三黨與新政府要推動的重要法案、重大政策皆應努力與公民對話,就從國民黨推動的花東交通三條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