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劉姓女科員與周姓男友涉販售二級毒品大麻,甚至曾選在台北市政府大樓交易,市長蔣萬安得知後震怒,社會局今(15日)召開第二次考績會,認定該員已嚴重影響市府聲譽,處以兩大過免職,且原本停職期間得發半薪,社會局認定此案情節重大,也決定不發停職期間得半數本俸。

社會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社會局女科員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已嚴重影響本府聲譽,社會局於3月7日召開考績委員會,並聯繫該名科員出席說明,然當事人未出席本次會議,未完成陳述與申辯程序,基於維護該員權益,本局給予7日期間以完成其陳述與申辯。

社會局說, 今天再次召開考績委員會,該員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雖屬私德不佳,但已嚴重影響市府聲譽及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同時打擊公務人員士氣,並引發各界負面觀感,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針對該員行為處以兩大過免職決議。

社會局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針對考核懲處結果不服,依法可於處分令送達之次日起算30日內提起救濟,並自收受免職令之次日起至處分未確定前停職,又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停職期間,「得」發給半數之本俸,但社會局考量此案情節重大,顧及公務人員聲譽以及社會大眾之觀感,決定不發給半數本俸,希望同仁以此為戒,切不可以身試法。

社會局也說,為協助同仁對於毒品犯罪防制等建立正確法制觀念,將於近期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予以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