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太目無法紀!日前有多位家長向基金會檢舉,有菸商藉由便利商店展示產品,向工讀生行銷加熱菸,已要求中央確實指導地方衛生局,依法按次裁罰,每次5千萬元。

台灣拒菸聯盟表示,有家長向基金會投訴,有菸商在便利商店展示,加熱菸系列產品,向工讀生行銷,甚至現場已有人持加熱菸實品,並預計在五股展覽館的超商展示,共計44場活動,分別針對超商店員和店長開不同場次。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加熱菸以及電子菸等產品,皆屬違法產品。台灣拒菸聯盟表示,台灣目前還未核准任一款加熱菸,顯然業者違法輸入,已要求中央確實指導地方衛生局,依法按次裁罰,每次5千萬元

台灣拒菸聯盟提醒,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未經核定通過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台灣目前未核准任一款加熱菸,若有菸商不論是對向店長或店員還是工讀生行銷加熱菸,就是違法行為,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