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鍾東錦因在2022年縣長選舉與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陳姓主委,被查出以現金賄選,苗栗地檢署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於去年7月21日由苗栗地方法院駁回,苗檢提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13)日判決駁回,全案確定,鍾東錦當選有效。對此,鍾東錦表示,司法還他公道,他會好好為苗栗努力打拚。

鍾東錦表示,司法還他公道,會做好縣長的職責,好好為苗栗努力打拚;他認為人生本來就會有磨難,他不會去責怪誰。

鍾東錦也重申,涉刑事賄選案的3名被告,他真的不認識,他日後會審慎交友及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