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綠島鄉民代表鄭姵辰在2022年地方選舉成功連任,但由於選舉為同額競選,加上2個虛偽遷戶籍的幽靈人口,遭台東地院判認定虛偽遷籍而判她當選無效。經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改判她勝訴,保住鄉代職位,全案定讞。

台東地院於去年10月初針對該案做出當選無效判決,鄭則提出上訴。判決書指出,鄭姵辰為選舉候選人,並實際掌管家庭戶籍,明知小區域選舉以虛偽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即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竟意圖使自己當選鄉民代表,而於111年某日,請陳姓及鄧姓夫妻遷籍到她的地址。陳、鄧夫妻因符合在該戶籍地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而為選舉之選舉人,到投票所領票及投票支持鄭姵辰,使選舉之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判決當選無效。

雖然台東地院民事庭判鄭姵辰當選無效,但刑事訴訟部分則被宣判無罪。判決書中寫到被告3人均堅詞否認有何妨害投票犯行,其中被告陳、鄧均稱為了領取離島補助才將戶籍前移至本案戶籍地;鄭姵辰則稱鄧與陳均是綠島鄉文教協進會的理事,彼此也是遠親關係,陳說要領取補助,所以才同意他們2人遷入戶籍,並稱自己擔任綠島鄉鄉民代表多年,票源穩定,況本次同額競選,應更無妨害投票犯罪之動機。

針對民事一審當選無效部分,鄭姵辰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後接受鄭及相關人等說詞,判決撤銷一審判決,並駁回台東地檢署的當選無效之訴,不得再上訴,全案鄭姵辰勝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