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於敗選後回歸中國廣播公司及主持政論節目;律師林憲同指控,趙少康明知會落選挾媒體資源參選,違反「政媒雙棲」法治倫理,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趙少康,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詐欺背信罪。北檢已由國安專組檢察官分案調查,趙少康列他字案被告。

去年11月23日君悅酒店藍白合確定破局後,隔天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即宣布由趙少康擔任副手搭檔,趙少康也立即請辭政論節目主持工作,不過仍為中廣董事長,一度引發外界議論,並受到對手民進黨、民眾黨陣營質疑。趙少康直到今年1月1日的副總統辯論會上才公開秀出辭職書,簽字請辭。

趙少康聲稱請辭「立刻生效」,不過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選後才證實收到中廣的董監事變更申請,並於上個月21日通過中廣新任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陳聖一董監事變更案。對此,林憲同認為,趙少康登記參選副總統涉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制之政媒雙棲」;

林憲同於刑事陳訴狀中提到,趙少康推遲到今年1月才依其公開承諾辭任中廣董事長,涉有悖逆台灣民主社會之法治倫理。「政媒雙棲」應增列成為不適格參選國家領導人之消極要件,國民黨在本次總統大選程序中,不能督飭趙少康依其對台灣社會的承諾。

林憲同指出,趙少康即應該在登記參選後儘早辭任中廣董事長,卻在媒體廣泛報導之後才於今年1月辭任中廣董事長職務,因此向北檢告發趙少康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詐欺、背信罪,北檢表示,此案已簽分他字案,由國安專組檢察官分案調查,趙少康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