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真實性存疑的訊息時,最好先尋求確認。近日,有民眾表示,看到有業者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因交通違規受吊扣牌照處分時,可幫忙處理免繳送牌照至監理所(站)」,質疑其真實性。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要繳送牌照才能結案,民眾切勿相信、避免上當。
公路局今(4)日表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被吊扣牌照處分者,須於違規單上應到案日期前,至應到案處所(六都裁決機關及各監理所站)繳送牌照才能結案,近日有業者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可免繳送牌照執行的說法」是錯誤的資訊,民眾勿上當、受騙。
公路局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規定,被吊扣牌照者,若不繳送則將按照其吊扣期間做加倍處分,若仍不依照期限時間內繳送牌照者,則吊銷其汽車牌照。另外,牌照吊銷須等一定期間後才能重新領牌,公路局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