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林右昌去年5月時拋出《虛坪改革》的構想,今(29)日正式公布《虛坪改革》方案,先以建商最常見的停車位「灌虛坪」下手,未來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要包含:停車空間登記制度改革及增訂管委會空間設計標準,修法上路後,林右昌預估,可將公設比合理降到25%至30%左右,比現行方案降低5至10個百分點。

林右昌說,虛坪改革方案採取兩個策略,就是停車空間定義為專有,未來具有獨立產權,讓停車空間跟居住公設能夠明確分開。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即沒有買車位的人就不用負擔車道面積。

林右昌提及,現行部分開發商依法設置的停車空間是屬於所有住戶的公設,由所有購屋人共同負擔,未購買車位者,須負擔車道公設,購買車位者還要再負擔車道公設。

另外,林右昌指出,現在的容積管制包含應計容積和免計容積,應計容積包含專有部分和一般電梯,免計容積則是機電和管委會(通行避難等)空間,依法規定低樓層合計不得超過10%、高樓層合計不得超過15%;未來虛坪改革後,應計容積僅包含專有的部分,把一般電梯放到免計容積,民眾的實際坪數就會增加、減少虛坪面積,進而降低公設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