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於2月23日舉行第1屆第14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議中全體董監事通過78件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賠償金申請案,以及3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賠償案(含部分通過),總賠償金額超過2億元。
截至113年2月23日董事會,基金會共受理1,946件生命及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累計已通過賠償1,446件,已駁回申請36件,已處理超過7成案件。其餘案件中,有45件已撤回申請、419件仍在辦理中。另基金會亦受理2,444件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現已通過核發名譽回復證書1,826件,並駁回申請36件。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中,除有13件已撤回申請,有569件仍在辦理中。
基金會所受理的227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申請案件,其中36件撤回申請,其餘案件迄今已通過財產返還或金錢替代賠償共計8件,駁回申請93件;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者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