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傳出有偷排廢水,嚴重污染河川水質,而經過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調查後,發現有砂石場將廢水及污泥藉由道路側溝偷排至社子溪,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加上負責人為累犯,被視為惡性重大,因此桃園地檢署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獲准,經該署偵結,於113年2月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共5人及公司法人2家,並沒收犯罪所得約9,351萬元。
環境部指出,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月接獲檢舉,桃園市新屋地區有砂石場偷排廢水及污泥,導致河川生態及沿岸藻礁遭受嚴重破壞,經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桃園市環保局展開調查,發現桃園市新屋區埔工路沿線社子溪嚴重泥沙淤積污染,疑似源○開發有限公司所經營洗砂場偷排廢水及污泥所致,經利用遠端自動水質監測儀器等科技工具長期監控,確認就是該砂石場偷排污泥。
因此啟動檢警環機制,由桃園地檢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保七總隊及桃園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加強蒐證,並於112年9月24日發動聯合搜索行動,查獲源○公司謝姓負責人繼109年遭查獲於桃園市觀音區設置宏○工程行從事洗砂作業,非法回填堆置污泥等廢棄物,並排放洗砂廢水污染環境,遭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二年,仍不知悔改,以相同手法將約420公噸洗砂廢水及污泥偷排至社子溪,嚴重污染河川水質及破壞生態,同時也在場內查獲堆置非法收受廢棄物約1.2萬公噸,源○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行政刑罰,由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源○公司砂石場內所堆置非法收受廢棄物來源,發現該公司收受由瑞○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來自進○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所設置非法貯存場之裝潢修繕廢棄物進場堆置,並覆土掩埋以掩飾非法事實,經桃園地檢署於112年11月30日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查獲進○公司非法收受由台○工程行、東○凱建材行清除進場之裝潢修繕廢棄物非法堆置及焚化處理。
且將部分廢棄物委託瑞○公司清除至彰化縣榮○公司非法堆置並焚化處理,進○公司、瑞○公司及東○凱建材行均為合法清除機構,卻以合法身分掩護非法行為,勾串事業單位及砂石場非法收受與處理廢棄物,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追緝,一網成擒該環保犯罪集團,並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刑罰,由桃園地檢署一併偵結起訴。
源○公司所經營的砂石場,將廢水及污泥藉由道路側溝偷排至社子溪,嚴重污染河川水質。 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源○公司砂石場內堆置的裝潢修繕廢棄物。 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稽查人員涉水採樣源○公司偷排之污泥。 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