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案,被依貪污罪起訴,北院在三到五月間一共安排了8天共12場次密集審理。律師黃帝穎認為,北院如此動作,具有「兩大正面意義」。

網紅四叉貓日前在臉書整理出高虹安3月至5月間要出庭的時間,包括3/6上午、3/13上午、3/27上午、4/10上午下午各一場,4/17上午下午各一場;5/15上午、下午各一場,5/22上午下午各一場,及5/29上午,他笑稱,自己已搶好其中2個場次的「入場門票」。

黃帝穎表示,看到北院針對高虹安貪污案,三月到五月間排定庭期有8天要開庭,有兩大正面意義。首先,他指出,北院用具體行動向社會表達,法院積極審理,不會因為是現任市長擔任立委時的貪污案,就放水拖延,「以集中審理的司法行動,希望提升司法的社會信任」。

接著,黃帝穎認為,這代表「高虹安的拖延戰術失效」,他直指,高虹安之前找藉口向北院請假,又大量聲請勘驗偵查中錄音,擺明「耍無賴」,企圖「延滯訴訟」,這些低劣手段都被法官視破,因此以集中審理告訴高虹安,想要拖延、耍無賴是沒用的。

至於高虹安可能拖延訴訟的動機為何?黃帝穎分析,其實很簡單,因為地方制度法規定,市長一審判貪污有罪就「停職」,盤點近十年各級法院審理詐領助理費案,凡有助理認罪,老闆民代均判有罪,因此高虹安「訴訟多拖一天,就多當一天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