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從去(112)年7月起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部長林右昌表示,從新制上路至去年12月底,縣市政府共受理民眾提出檢舉95案,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後續依規定預計可發給檢舉獎金93萬元。林右昌說,內政部將持續透過不定期辦理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加強實價登錄申報資訊查核力道,同時鼓勵全民積極檢舉違規不法,嚴處哄抬炒作或違規行為,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

林右昌指出,依檢舉獎金制度規定可發給獎金的不動產違規案件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共4類;檢舉人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時,必需具名並配合提供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以利後續進行調查;若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也會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千萬元的檢舉奬金。

林右昌表示,在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了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而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進行調查;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確有違規,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

此外,在18件已裁罰的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為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

林右昌說,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無先前業者所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整體而言,自「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施行以來,透過增訂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檢舉獎金等規定,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市場轉以自住購屋交易為主,有助於市場更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