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變冷可能導致血管收縮、循環變差,因而導致肌肉緊繃,這時適當使用熱敷墊,可緩解身體不適。不過食藥署建議,使用熱敷墊時,須遵守注意事項「三要四不」,其中包括「溫度要低於45度」,且「使用時間不能超過15到20分鐘」,否則可能導致燙傷。

「動力式熱敷墊」屬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其原理主要是透過電能轉換成熱能,提供使用者一定的高溫,促進熱敷部位的血液循環,具有舒緩肌肉痠痛的效果。寒流來襲,許多民眾會拿出熱敷墊保暖、緩解身體不適,不過若使用錯誤,可能導致燙傷或加重不適。因此,食藥署於今(24)日針對使用熱敷墊提出注意事項,使用時需注意「三要四不」才能確保安全:

一、要注意溫度:熱敷墊若直接接觸到皮膚表面,溫度應於45℃以下;若與皮膚間隔衣服或者毛巾,溫度則可調高至50℃。

二、要控制時間:熱敷時間勿超過15至20分鐘,否則可能會因為熱度積於體表而燙傷。

三、要小心位置:皮膚較薄的部位(如脖子),對熱的耐受度較低,因此使用時需注意熱敷墊的位置,避免燙傷。

四、不使用於嬰兒、及溫度感覺遲鈍者,例如:孕婦、糖尿病患者等。

五、不在易燃環境、或周遭充滿氧氣及氧氣儲存設備的地方下使用。

六、不以強力壓折及扭曲方式使用或收納熱敷墊。

七、不以別針或其他金屬物品固定熱敷墊,以避免觸電。

食藥署補充,民眾選購熱敷墊時,首先要認識動力式熱敷墊屬於醫療器材;購買時需注意外盒是否有標示登錄字號,以及使用前要詳閱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